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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(阅:2076/回:0)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职责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职责 一、按照《动物防疫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接受动物检疫申报并登记。 二、对已受理的检疫申报,及时安排检疫人员到场、到户或指定地点实施现场检疫。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、调运和携带动物、动物产品及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,随时报检。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。 四、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,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。 五、对装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实施装前消毒,出具运输工具消毒证明。 六、发现重大动物疫情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,并积极参加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。 七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记录,使用格式统一的记录表,及时上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数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