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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(阅:2989/回:0)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一、要求 对所有鸡、水禽(鸭、鹅)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。对人工饲养的鹌鹑、鸽子等,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。 对进口国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,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,报经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,可以不实施免疫。 二、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可按下述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,对散养家禽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,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。 1.种鸡、蛋鸡免疫 雏鸡7~14日龄时,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-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(rLH5-6株)进行初免;3~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;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,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,每隔4~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。 2.商品代肉鸡免疫 7~14日龄时,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。或者,7~14日龄时,用禽流感-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(rLH5-6株)免疫;2周后,用禽流感-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(rLH5-6株)加强免疫一次。 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,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。 3.种鸭、蛋鸭、种鹅、蛋鹅免疫 雏鸭或雏鹅14~21日龄时,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;间隔3~4周,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。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,每隔4~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。 4.商品肉鸭、肉鹅免疫 肉鸭7~10日龄时,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。 肉鹅7~10日龄时,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;3~4周后,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。 5.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,每月定期补免。 6.鹌鹑、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,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。 三、不同风险区域的免疫 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(含大连)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(含宁波)、安徽、山东(含青岛)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等15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3个计划单列市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(Re-6株+Re-4株)或选择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(H5N1亚型,Re-6株)、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(H5N1亚型,Re-4株)对鸡进行免疫。水禽仍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(H5N1亚型,Re-6株)进行免疫。其他省份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个计划单列市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(H5N1亚型,Re-6株)对家禽进行免疫。对监测出Re-4毒株的地区,可使用Re-4株疫苗进行免疫,报农业部备案;对未监测出Re-4株而要求使用Re-4株疫苗的,必须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申请,经农业部批准后方可使用Re-4株疫苗进行免疫。 四、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,要根据受威胁区家禽免疫抗体监测情况,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;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,要对距边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。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。 五、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免疫 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(H5N1 Re-6+ H9N2 Re-2株)的使用同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。 六、使用疫苗种类 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(Re-6株+ Re-4株),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(H5N1亚型,Re-4株),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(H5N1亚型,Re-6株),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(H5N1 Re-6株+H9N2 Re-2株),禽流感-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(rLH5-6株)。 七、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。 八、免疫效果监测 1.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(HI)。 2.免疫效果判定 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: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,进行免疫效果监测。鸡群免疫抗体转阳率≥50%判定为合格。 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:家禽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。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(HI)抗体效价≥24判定为合格。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≥70%判定为合格。 |